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-吹扫捕集/气质联用方法
环境整体解决方案--土壤篇
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-吹扫捕集/气质联用方法
执行标准:《HJ605-2011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/气质联用方法》
仪器配置:福立S900GC-MSD
土壤和沉积物中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一类重要的环境污染物
主要成分
烃类:包括烷烃、烯烃、芳香烃等。如常见的苯系物,像苯、甲苯、乙苯、二甲苯和苯乙烯等。
卤代烃:如二氯甲烷、氯仿、四氯化碳、三氯乙烯等,是被一个或多个卤素原子取代的烃类物质。
其他:还包括氧烃和氮烃等,如有机酮、胺、醇、醚、酯等。
来源
自然源:植物挥发、土壤微生物活动等会释放一些挥发性有机物,如植物释放的萜烯类化合物等。
人为源:工业活动排放,像石油化工、有机化工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;有机溶剂的使用,如在涂料、油漆、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过程中,有机溶剂挥发进入土壤;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泄漏;农业活动,如农药、化肥的使用,以及农业废弃物的燃烧等。
适用范围
本标准(HJ605 - 2011)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多达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。如果经过方法验证,也能够应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。
方法原理
样品里的挥发性有机物在高纯氦气(或氮气)吹扫的作用下,被富集于捕集管中。之后对捕集管进行加热,并用高纯氦气反吹,使得热脱附出来的组分进入气相色谱进行分离,最后使用质谱仪检测。通过与标准物质的保留时间以及质谱图进行对比来实现定性,采用内标法定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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